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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车摩托车维修(清洗)业歇业、停业的办理

   一.申请业户应当在二十天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,非法人业户须提交主管单位(法人)歇业、停业的批准文件。
   二.填写歇业、停业申请表。
   三.必须向原发证机关缴回“技术审查合格证”正本及副本、“经营类别牌”、“广州市汽车二级维护出厂专用章”。
   四.经批准后发给“歇业、停业证明书”。
   五.业户必须持“歇业、停业证明书”向工商部门办理歇业、停业手续。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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