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增城市汽车、摩托车维修业户开业申请办理程序
经营业户从事汽车、摩托车维修业的,应向增城市维修行业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,开业申请核准后,发给《广东省汽车、摩托车维修行业技术审查合格证》和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》,申请业户即成为合法经营的汽车、摩托车维修业户。业户申请开业的办理程序如下:
一、
接受咨询,由业户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,到当地居委或村委加盖意见,并到当地交管所加具初审意见,凭申请报告到维修办领取有关表格填写。
二、
接收申请资料,符合开业条件的发出受理凭证,并告知15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审验,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给申请人,并指导其改正,整改后再行上报。
三、
现场审查,由维修办派出2名以上人员及专家组成员和当地交管所专管人员一起审查。符合的填写审查意见书(汽一类、汽二类、摩一类填写初审意见书),对不符合的开具整改意见书,提出整改意见,退回申请资料,收回已开受理凭证,待整改后再提交进行复审。
四、
由维修办领导核准,报局领导审批(汽一类、汽二类、摩一类由广州市维修处核准)待形象工程完成后,打印证件并核发,建立业户档案。
五、 申请开业的办理程序图。
开业申请应提交的资料
1、 可行性报告(汽车维修一类)。
2、 工商名称核准通知书(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提交执照复印件)。
3、 开业申请表。
4、 开业申请报告(书面申请打印、到当地居委或村委及镇交管所加盖意见)。
5、 经营场地使用证明或租赁证明书。
6、 生产厂房平面布局图(汽一类、汽二类、摩一类)。
7、 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8、 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资格证、生产工人的技术等级证及上岗证复印件,从业人员技术审查表。
9、 质量检验员证复印件(汽一类、汽二类、摩一类)。
10、 各项管理规章制度。
11、 环保、消防验收合格证明(汽一类、汽二类)。
申报时上列人员证件应复印件与原件同附,以便核对,原件在核对后退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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