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 须备资料 ⑴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的《遗失公路运输营运证件补发申请表》或《货车营运标志牌补发申请表》(一式二份); ⑵遗失《道路运输证》、营运标志牌的,还需提供在《广州日报》、《羊城晚报》、《南方日报》其中一家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。 2、办理程序 申请人提交申请 送市交通管理总站核准(办理时间20日) 呈报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审定。 受理时间: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呈报上级交上级通主管部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