增城交通局简介
 
交通重点工程
 
治理公路三乱
 
政策法规
 
精神文明
 
办事指南
 
政务互动
 
企业服务


 
营运车辆的异动变更

    危运车辆报废(被盗)销档
    1、须备资料

    ⑴《报废汽车回收证明》(单位留存联)、《汽车更新技术鉴定表》(更新报废单位存联)或公安部门已立案侦查半年以上的《被盗、被抢机动车辆报案登记表》复印件,并交验原件;
    ⑵《道路运输证》、危运标志牌(如无法提交,须先办理遗失登报手续)。
    2、办理程序
   申请人提交申请 送市交通管理总站核准(办理时间20日) 呈报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审定。
   受理时间: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呈报上级交上级通主管部门。

 
  © Copyright 2004. 增城市交通局版权所有

建议在1024*800下浏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