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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的通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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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打击非法营运行为,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和安全,现通告如下:
一、所有从事道路运输非法营运的人员,特别是穿着伪造营运服饰、使用无牌无证摩托车从事非法营运的人员,必须立刻停止非法营运行为。否则,一经查获,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;并视情节轻重,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二、请广大市民为保障自身安全和合法权益,不要乘搭或雇用非法营运车辆。并欢迎积极举报,共同抵制非法营运行为。举报电话:82649936(局运管科)、82614972(交通稽查队)。
特此通告
增城市交通局
二○一○年元月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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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0-1-11 12:01:47 发布部门:办公室(财务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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