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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09年度道路运输车辆审验工作的通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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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道路运输经营者:
根据上级文件精神,我市从2010年1月1日起,开展2009年度道路运输车辆审验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审验时间
审验期从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6月30日止。
二、审验范围
配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》的本市籍客货运输车辆。
三、办理地点
增城市荔城街滨海花园8栋首层,市交通管理总站,咨询电话:82614913、82613004。
特此通告。
增城市交通局
二○○九年十二月三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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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0-1-11 11:48:21 发布部门:办公室(财务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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